最高法改动法律条文 为惩处P2P等非法融资给予根据

最高法改动法律条文 为惩处P2P等非法融资给予根据 中国新闻社北京市2月24日电 (新闻记者 张素)我国最高法院24日公布新改动的非法融资刑事案件法律条文。在其中,提升要求网络信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业务等新式不法消化吸收资产的行为表现方法,并提升“以给予‘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投资‘养老服务’、市场销售‘老年产品’等方法不法消化吸收资产的”情况,为依法惩治P2P、虚拟币交易、养老服务行业等非法融资违法犯罪给予根据。

最高法院于2010年制订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是,已推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不法消化吸收社会公众储蓄罪、集资诈骗罪刑法条文作了重要改动。

最高法院刑事案件审理第三庭责任人表明,融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司法部门实践活动,最高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的法律条文急需解决改动健全。

改动后的法律条文共15条,关键改动健全了不法消化吸收社会公众储蓄罪、集资诈骗罪的判罪量刑标准。与此同时,进一步改动健全评定不法消化吸收社会公众储蓄罪的特点要素和不法消化吸收资产的行为表现方法,确立不法消化吸收社会公众储蓄罪、集资诈骗罪罚款金额规范,确立不法消化吸收社会公众储蓄罪、集资诈骗罪与机构、领导干部传销组织主题活动罪竞合惩罚标准。

除此之外,改动后的法律条文确立了不法消化吸收社会公众储蓄罪、集资诈骗罪的判罪量刑标准,不会再区别普通合伙人违法犯罪和单位犯罪惩罚规范,适度提升不法消化吸收社会公众储蓄罪的入罪规范。

《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完)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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