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拟对数字货币“挖币”推行差异电费 每千瓦时加2元

山东省拟对数字货币“挖币”推行差异电费 每千瓦时加2元 中新财经2月25日电 前不久,山东省发改委公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告”)。通知表明,山东拟对数字货币“挖币”用电量实行区别电费,抬价规范为每千瓦时2元(价税合计)。

通告明确提出,山东省发改委同相关部门企业确认并立即升级数字货币“挖币”电力工程客户名册;国家电网山东供电公司依据名册,立即全额扣除抬价水电费;电力工程客户终止数字货币“挖币”个人行为的,本地发展改革委应将有关信息(电力工程户号、用电量详细地址、终止“挖币”時间)立即汇报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形势调整局),省发展改革委通告电力网公司终止实行区别电费。

通告还规定,国家电网山东供电公司对电能客户实行区别电费现行政策前,应提早告之有关抬价现行政策,正确引导客户积极终止“挖币”个人行为;各个发展趋势改革创新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幅度,扩张现行政策危害范畴,提升现行政策的了解度和清晰度;现行政策实行环节中遇上的问题及提议,请立即汇报省发展改革委(价钱管理办、经济形势调整局)。(完)

20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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