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女干部被杀,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会如何

古代大臣被抄家以后,他家里的女性下场非常惨,最惨的时候,成为奴隶或者娼妓新疆三女干部被杀。

新疆三女干部被杀,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会如何

古代的刑罚里,涉及到全家人的,有抄家,夷三族,诛九族,在这个时候,家里的男性一般都被斩首甚至凌迟,这家的女人呢,一般不会杀,他们往往有四种下场。

新疆三女干部被杀,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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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下场,也是最惨的,发到教坊司或者浣衣局等官方机构充任奴隶甚至娼妓。

新疆三女干部被杀,古代大臣被抄家后,家中的女性下场会如何

在古人的认知里,女人是男人的附属物,地位低也不独立,所以官府觉着女人的威胁也小很多,一旦大臣犯罪,一般都只杀男性,不杀女性。

你们以为他们是可怜女性吗?当然不是,女人的下场更惨。大臣死了就死了,死了一身轻,大臣家的女人却被朝廷发配到官方机构里,什么教坊司,浣衣局,锦衣卫,做奴隶,做官妓,干粗活累活,一辈子受折磨。

特别是教坊司,是朝廷的娱乐机构,里面有很多歌女,乐妓,官妓,供王公大臣和外藩使臣取乐,这些大臣的家属,一旦进入教坊司,那简直是万年不能翻身,一辈子活在痛苦之中。

比如靖难之役之后,建文帝那些妃子咋办的?很多都被永乐大帝发配到教坊司和浣衣局为奴为娼,建文帝那些忠臣家里的女眷,下场也是一样的。甚至有个大臣胡闰四岁的小女儿,也被发到浣衣局为奴。

第二种下场,比较惨的,给功臣家做奴隶。

古代朝廷,为了拉拢住功臣,往往会赏赐功臣爵位、钱财、宝物等等,其实朝廷还赏赐他们奴隶,为的是让他们更忠心,这叫做发功臣家为奴。

此外,朝廷为了显示功臣的特权,规定平民百姓家不准蓄养丫鬟奴婢,只有功臣家和大臣家才可以。

明律例六条:一、律称庶人之家不许存养奴婢。盖谓功臣家方给赏奴婢,庶民当自服勤劳,故不得存养。如果大臣被抄家,准能抄出一大堆丫鬟、女仆、歌伎,这些人都是哪来的,一部分是自己花钱买的,另一部分是朝廷赐给的。这些抄出的女人,大臣的眷属,就会发配到别的功臣那里当奴隶,总之,这些可怜的女人,永远都不能脱身,一辈子给人做牛做马伺候人。

第三种下场,也比较惨,流放三千里,或给边军为奴,或给披甲人为奴。

明清两朝,对于犯罪的大臣的家属,最喜欢流放到边疆给军人做奴隶了,明朝的是给边军为奴,清朝人是给披甲人为奴。

就像清朝,往往发配到黑龙江宁古塔地区,这可是最为苦寒之地,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还要遭受披甲人的凌辱。

第四种下场:户圈,也就是把一家子圈起来,不让走出指定的范围,相当于软禁。

有的大臣,本人是杀了,但是他的家属,并没什么罪过,虽然株连,也不至于定太严重的罪,所以古代的朝廷想了一招,把这些圈禁起来,不让他们随便迁徙,跟现在的取保候审之类差不多吧。

反正就是,朝廷让你呆在哪里你就呆在哪里,你该吃吃,该喝喝,过日子不受影响,只是别走出朝廷指定的范围就行了。

洪某作为杀人案的主谋,即使没有亲自参与到杀人行为之中,也会罪加一等的,加上这个案件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以及隐瞒犯罪事实,估计难逃死刑判决。

曹某和张某某两个人,作为杀人的具体实施人,一人会被作为主犯,造成被害人直接死亡,判处死刑,另外一人,可能会被当做从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至少面临3年以上刑期,细节严重的,可能会长达10年及以上。

以上犯罪结果,无论对于哪个凶手而言,洪某24岁,张某某21岁,曹某20岁,人生基本就等同于被自己毁掉了。作为三个人的家长,血浓于水,按照正常思维,最应该考虑的事情,应该就是公开道歉,提供赔偿,寻求谅解,减轻判决,但是至今没有看到,这三个凶手中任何一个家属的公开表态,哪怕是道歉也没有。

没有情况,不代表什么都不做,估计各自私下里,也在动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为孩子减轻处罚,但是这个案件,现在正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可以说不是任何人能够插手进来的,稍有不慎,可能会引火上身,舆论的监督下,更需要的是公平和公正。

当然也有可能是,想等到时态平息下来以后,再做下一步打算,毕竟现在还没有宣判,整个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比如说洪某的动机是什么,截止到目前,只知道是情感问题,但是绝大多数人,感觉没有这么简单,其中必然另有隐情。只要案件没有判决,那么就存在转机,都在等待机会。

“养不教父之过”父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既然犯错,就要承受处罚的结果,人与人平等,法律是严明公正的,静观其变!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