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十四五”期终土地交易收入用以农业农村占比超50%

海南省:“十四五”期终土地交易收入用以农业农村占比超50% 海口市6月10日电(新闻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官方网10日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通称《意见》),明确规定推动调节土地交易盈利城镇分派布局,保证到“十四五”期终我省土地交易收入用以农业农村占比超过50%以上。

《意见》规定,“十四五”期内,海南省分本年度平稳提升土地交易收入用以农业农村占比,2022年我省土地交易收入用以农业农村占比做到35%以上,之后每一年提升5个点。

《意见》确立,县市要有效掌握征收土地、仓储、供货节奏感,维持土地交易收益和盈利整体平稳,综合解决好提升土地交易收益用以农业农村占比与预防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性的关联,用土地交易收益还款的当地政府专项债券,要准时等额本息还款,不可发生合同违约状况,保证维护保养政府部门个人信用。

《意见》称,土地交易收益中用以农业农村的资产,可依据乡村振兴具体必须,关键用以土地整治项目基本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当代牧业提高、乡村供电确保、乡村环境卫生整顿、农村土地承包综合性整顿、农用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维护、村子公用设施基本建设和养管、乡村教育、农村文化和文明创建开支,及其与农业农村立即有关的青山绿水生态保护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补、以工代赈建设工程等。(完)

20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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