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老板跑路不能收到租金的房主可以赶跑房客吗?

中介公司老板跑路不能收到租金的房主可以赶跑房客吗? 新闻记者 余知都

房主将房子长转租给中介,中介公司按月付款房租,随后,中介又将房子廉价租给房客,一次性扣除房客一年多的房租,并携款老板跑路。不能收到房租的房主强制将租户赶出出租房。交了一年多的租金,却无法搬入,懊恼不已的房客将房主状告法院。近日,经长少市芙蓉区法院及长沙初级法院二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裁定,由房主赔付房客预缴房子房租及贷款利息。

中介公司老板跑路 房主赶房客外出

年近六旬的贺巧玲(笔名)是永州人,早些年在长沙芙蓉区竹塘南街购买了一套房子,因临时不了,于2020年5月15日受权闺女刘雪梅(笔名)与长沙市易居名舍高新科技责任有限公司(下称易居名舍企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诺贺巧玲将其户下房子出租给易居名舍企业,每月房租1700元,贺巧玲受权易居名舍企业运营其房子,包含但是不限于签定租房合同等。合同约定,易居名舍企业按月付款房租。合同签订当日,易居名舍付款房租1700元、房子保证金1700元,总计3400元。

同月21日,贺巧玲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易居名舍企业全权处理其房子,代理商管理权限包含但是不限于委托室内装修、与承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委托扣除房子租费等,委托期限3年余,自2020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9月7日止。

23岁的肖启鸣(笔名)是湖南邵阳人,刚在长沙市参与工作中的他那时候急切租房子,并在诸多房屋出租信息中看好了贺巧玲的这套房子。

肖启鸣在与易居名舍企业商讨房子房租时,易居名舍企业工作员表明,月房租可以比市价少一点,但须一次性交纳一年以上。通过一番议价,彼此最终将月房租定在1150元,经比较,该价钱远小于同地区房子房租,肖启鸣遂同意一次性付款13个月房租。

2020年5月25日,易居名舍企业与肖启鸣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书注明该房屋产权证人为因素贺巧玲和刘雪梅,易居名舍企业将该租房给肖启鸣,租赁期自2020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止,房租每月1150元,肖启鸣如存有未按约付款房租、私自改变房屋用途、私自转让、室内装修等情况,易居名舍企业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签订后,肖启鸣向易居名舍企业付款订金1000元及13个月租金14950元,总共15950元。接着,取得房子锁匙的肖启鸣搬入该房子。

2020年6月24日,原是易居名舍企业按约付款房租的日子,但刘雪梅一直没接到房租。此后几日,刘雪梅电话联系易居名舍企业,却自始至终联络不了。刘雪梅赶到易居名舍企业所在城市,却发觉企业早就空无一人。

2022-06-11

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