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依法查处第一例“冰墩墩”侵权行为盗用案 处罚15000元

青海省依法查处第一例“冰墩墩”侵权行为盗用案 处罚15000元 西宁市2月28日电(祁增蓓)新闻记者28日从青海产权局获知,自今年元月份进行冬季奥运会版权法集中化行動至今,青海产权局具体指导各地区采用互联网排查和线下推广查验等方法,严厉查处各种涉冬季奥运会著作的侵权行为盗用个人行为。此前,取得成功依法查处青海省第一例“冰墩墩”侵权行为盗用案,拟勒令暂停侵权责任并给与被告方没收违法所得1432元,处罚15000元的行政处罚法。

据了解,14日,青海产权局接报案称,坐落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的“某唐卡个人工作室”因涉嫌没经著作权人批准,制做并在互联网销售掐丝唐卡“冰墩墩”陶瓷艺术品。

青海产权局随后将线索移交青海市场监管局综合性行政执法监督站,规定其核查有关状况,合乎量刑标准的立即依法查处,涉刑的,立即移交司法部门追责法律责任。

图为执法人员在“某唐卡工作室”发现的“冰墩墩”。 青海省版权局供图图为稽查人员在“某唐卡个人工作室”发觉的“冰墩墩”。 青海产权局供图 青海市场监管局综合性行政执法监督站收到案件线索后,会与西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性城市管理局稽查人员根据远程控制查验、调查取证,查清了微信公众号“某唐卡个人工作室”的基本资料以及根据小程序出售“冰墩墩”仿制品的侵权责任。

与此同时,根据实地调研了解被告方并根据其递交的市场销售状况及收付款纪录等证明文件,评定被告方侵害了买受人“冰墩墩”绘画作品的拷贝权和出版权,危害集体利益,单位受贿罪被告方的行政部门法律依据。

目前为止,“某唐卡个人工作室”涉冬季奥运会“冰墩墩”侵权行为盗用案案子已调研结束,拟勒令暂停侵权责任并给与被告方没收违法所得1432元,处罚15000元的行政处罚法。(完)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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