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未按照规定参与抗体检测 呼和浩特市两住户被行政拘留

多次未按照规定参与抗体检测 呼和浩特市两住户被行政拘留 3月1日电 据“安全青城”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派出所官微公布协查通报,2月28日,在全省开展抗体检测工作中时,发觉土左旗察素齐镇住户刘某某(男,57岁)、张某某(女,56岁)二人多次未按照规定参与抗体检测,未向居所小区汇报,给呼和浩特疫情防控产生风险性安全隐患。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要求,土左旗派出所依规对刘某某、张某某给与治安拘留五日处以处罚五百元的惩罚。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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