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及检验实验室不可私自或授权委托第三方上门服务Dna取样

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及检验实验室不可私自或授权委托第三方上门服务Dna取样 上海多单位6月10日协同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行为的通知》。通告确立定点医疗机构(包含第三方医药学检验实验室,相同)应依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审批的从业地址进行健康服务,不可私自或授权委托第三方公司上门服务进行Dna取样服务项目。

通告与此同时确立,医疗服务组织应依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新冠病毒Dna样版的装运,未获得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准许的,不可私自装运Dna样版。针对须经上门服务取样的群众,管辖区要机构合乎Dna取样资质证书的组织和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给予Dna取样服务项目。

对于病毒检测价格管理制度,通告确立,定点医疗机构在进行病毒检测时,应依照我市统一的新式新冠病毒病毒检测新项目和价钱规范收费标准,不可此外扣除“加急的情况下费”“上门服务费”等花费。定点医疗机构理应标准本身收费标准个人行为,积极公布标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内容,严格执行要求给予业务并加收花费,确保人民群众自主权。

除此之外,通告规定上海、区卫生健康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病毒检测服务项目的全传动链条管控,严格落实定点医疗机构激励制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存有违反规定混管检验、出示虚报检验报告、应用非环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业检验工作中等非法违纪行为的,依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因涉嫌违法违纪的,依规移交公安部门追责有关义务。

上海、区卫生健康、市场管理、公安机关、医疗保险等单位融合不同职责,严格监督、落实责任,对病毒检测服务项目中的非法违规操作给予果断打压,发觉一起、依法查处一起。(新闻记者袁全)

2022-06-11

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