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发觉第12例诊断病案 活动轨迹公布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发觉第12例诊断病案 活动轨迹公布 太原市3月2日电 (杨杰英 李栋)3月2日,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公布通知,3月1日,在对太谷区集中化防护点监管工作人员抗体检测中,发觉1名初筛呈阳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装运至晋中精神病医院防护医治,并进行疑似病例追溯、取样检验、防护监管、自然环境消毒等工作中。经地市级诊疗救护专家团判断,明确为第12例新冠肺炎诊断病案(通用型)。

为进一步加强与以上诊断病案有重合活动轨迹人员排查,现将活动轨迹通知如下所示:

病案12行程安排运动轨迹:

2月19日:家居未出门;

2月20日:早上家居未出门;13时去南市区孟家庄村孩子家里;13时30分去孟家庄村委会院中做抗体检测;13时45分返回孟家庄村家里后未出门;

2月21日:家居未出门;

2月22日:零晨2时进到集中化防护点。

请以上时间范围有行动轨迹重合的工作人员,马上联络太谷区疫情防控办(0354-6223354)或积极向所在地村(小区)开展上报,并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对策。若有发烫、干咳嗽、困乏、咽喉痛、嗅(味)觉减低等病症,请马上汇报所在地村(小区)。对没报、谎报、虚报导致新冠疫情蔓延等严重危害的,公安部门将依规严肃认真追责法律依据。(完)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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