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硕简介,老人生前想把唯一住房过户给子女,子女能同意吗

【案情】

张硕(化名)和李雪(化名)是一对八零后小夫妻,有个儿子,5岁了张硕简介。

张硕是北京本地人,李雪是哈尔滨人,两人在郊区买的房子,孩子户口上在西城——爷爷奶奶家。

张硕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由母亲将其带大。张硕也曾劝母亲搬到郊区与他们一起住,母亲只是在孙子很小的时候来这边帮着带过一段,等孩子稍微大些,就回城里住了,因为看病,锻炼身体都很方便。

如今孙子面临上学的问题,张硕母亲的房子是学区房,但是入学政策是父母是房主的在第一顺位,像张硕家的情况只能排在第二顺位,由于竞争激烈,全家都担心孩子无法顺利进入小学。

于是张硕与母亲商量,是否可以提前过户,母亲考虑了一段时间,提出自己和插队时的老朋友相约在西城找到一家不错的公立养老院,随后就搬过去,房子就过户给张硕,听说还能免税,等孙子来上学的时候,张硕夫妇两人也可一起搬过来照顾孙子,只是小两居,地方小,而且自己一个人也住习惯了,把房子腾给他们,图个清静。这样他们在郊区的房子还可以出租出去补贴生活。

张硕听到母亲的建议后,百感交集,一时不知如何决定,回家和李雪商量。李雪说不行咱俩先去妈找的养老院看看吧,如果条件还行,咱们以后就多去看看妈,离得也不远。

张硕听后没说话,下楼点了一支烟,拨通了做律师的发小电话。

【律师分析】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们为了避免爆发家庭争端,开始考虑怎样处理自己的财产,主要是房产。下面主要分析2种方式:

第一种,生前处理,即生前即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或者想给的人。

这种生前处理有2种途径:

1.赠与,即老人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给某个子女或者其他人;

2.买卖,但此买卖非彼买卖,只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完成过户。

因各地在房屋赠与、买卖上的纳税政策不同,这两种方式在纳税上也有所区别。

以北京为例,如果老人名下为唯一住房、受益方名下无住房为例,赠与交纳的综合税率为3%,而买卖交纳的综合税率为1%,且直系亲属之间买卖还可以退税。

第二种,生前安排,身后处理。

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老人在生前立下遗嘱,在遗嘱里把财产分配安排清楚,待过世之后由受益人或相关人员实际处理。法定继承人按遗嘱继承的房产,不用交纳税费。

遗嘱有多种形式:

自书遗嘱,即整个遗嘱都是老人自己手写;

代书遗嘱,即由被人代写、老人签字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必须有两名见证人;

公证遗嘱,即在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这种遗嘱效力最优先,如需更改也必须用公证的方式。

继承人在拥有遗嘱的情况下,在老人去世后,可如下操作:

一、继承人对遗嘱认可,无异议时:

1、房产登记窗口直接办理遗嘱继承过户

2017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各房产登记窗口可以直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当然前提条件是各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认可遗嘱。不过因该《规范》才开始试行,至于各房产登记窗口具体实施如何以及操作的成熟度、掌握的尺度如何还不清楚。

2、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相较于房产登记窗口,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的经验和程序很成熟,继承公证费依照遗产价值按比例收取,以一套价值500万的遗产房屋为例,大概需要4万的公证费用。

3、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继承

此方法并非真正打官司,只是走一个法院的程序。现在北京的各个基层法院都有人民调解或者诉前调解机制,对于没有争议的(遗嘱)继承案件可以直接通过人民调解+法院确认或者诉前调解方式解决,法院均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这种方式一般法院不收费或者收很少的费用,但周期较长,时间不可控。

二、继承人对遗嘱不认可,有争议时: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就是去法院诉讼,请注意这是真正的打官司。最后遗产如何继承,以法院判决为准。诉讼费用也是以争议财产的标的额作为计算基准,400万左右的房产,需要交纳的诉讼费用一般在1万8千元以上。

2022-06-11

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