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玩币挣钱了,交易所直接卖到银行卡的钱算违法所得吗

觉得现在是一个敏感问题,因为德先生对数字货币是有着一定研究,对于比特币也是有着一定共识信仰的,对于三大数字货币交易所和一些山寨数字货币交易所也是实地探查过,所以可以给大家讲一讲这其中的风险关系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玩币挣钱了,交易所直接卖到银行卡的钱算违法所得吗

如果一个人是用自己的合法所得进行数字货币的交易,或者是进行了挖矿,最后通过私下交易或者交易所交易赚钱了。我们可以很负责任的先定个性,这位数字货币的爱好者是没有违反法律的,他的所得也是一个干净的收入。但是他究竟为什么是合法的,到目前为止没有人能清楚的说明。

同样现在也没有人能清楚的说明,为什么数字货币交易是违法的?因为根据2013年和2017年的相关国家规定,我国是禁止在境内从事数字货币的发行。2013年,多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对比特币风险作出重要提示。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再次联合发布公告,称首次代币发行是未经批准非法融资行为。同时,我国也禁止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为比特币提供支付渠道。但是这一切对于个人去买卖数字货币进行交易,没有任何的违法违规的认定。

当然,如果银行和支付机构能识别每一笔的数字货币买卖,识别之后冻结交易并且返回原状,那么国内的数字货币私下交易肯定无法完成,同样三大数字货币交易所也无法完成任何的人民币交易。但是由于数字货币的交易特殊性,其实银行和支付机构是无法全部识别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个人买卖还是可以完成的。

但是因为在国内不支持买卖数字货币,那么现在的实质性数字货币的买卖,形成了境内境外两个层面的交易关系,在境外交易所平台中实现了数字货币的炒作,会赚钱或赔钱。但是在境内进行了人民币账户交易,这就涉嫌逃避我国的外汇管理政策,实质性完成了跨境支付。在这一点上也就属于了外汇的洗钱操作。因为背后没有任何的贸易或投资背景,可以解释清楚说明并履行外汇和人民币之间的交换往来申报, 按照我国规定就是涉嫌逃避外汇管理。

另外针对现在频繁司法冻结银行卡的行为,其实不在于数字货币交易者是否违法的问题,而是有可能其交易对手涉嫌为犯罪团伙,通过数字货币的买卖进行了洗钱活动。但是如果数字货币交易者自身没有犯罪行为,主观没有参与洗钱,那么收入仍然是善意所得,没有违法。所以基本上要么等三天,公安机关查证后予以账户解封;要么就是持有相关买卖数字货币的证据,同公安机关进行联系予以说明,等待公安机关审查资料,查明没有参与活动即可解封。

最近多家银行也出了公告,如果查明其账户参与买卖数字货币,以及充值和提现,那么将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相关账户等措施。主要背景在于目前的数字货币交易行情火爆,银行担心这种逃避监管的行为会引发金融风险,同时助长地下洗钱活动,所以采取的限制措施。

现在大家听明白了吗?如果觉得好请给予点赞评论和转发。

强答一下,直接给答案,LTC等山寨货币没有长期投资价值,只有短期炒作价值。

在资本市场,无论是股票、期货、黄金、各类有形无形资产,能否形成“共识”是资产能否长期升值甚至只是“生存”的根基。

作为区块链技术理念的代表,BTC已经在所有圈内圈外人士之间形成了一种“共识”。

那么LTC作为BTC的山寨版和“改良”版,即便有这样的“共识”,也是在极少数人的小圈子里。如果你仔细对比两者的白皮书和技术细节,看不出LTC有任何的长期存在必要。

如果你要说ETH是否具备长期价值,倒还可以探讨一下。

回答几个补充问题:

1.不会有大的冲击

2.听其言而观其行

3.数字货币不等于黄金,也无法替代黄金的避险资产地位,在这次疫情期间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

但反过来,黄金也无法替代数字货币内含的区块链技术。非要对比,那就是二次元偶像和三次元明星的关系。

比特币、环保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在中国是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玩币挣钱了,交易所直接卖到银行卡的钱算违法所得吗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玩币挣钱了,交易所直接卖到银行卡的钱算违法所得吗

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2019年,深圳市和上海市也下发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和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摸整治的通知。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相关监管部门一共关闭了境内新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6家,分7批技术处置了“出海”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03家、2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微信和支付宝共关闭支付账户将近万个。此外,指导微信平台关闭了约300个可以连接到炒币服务上的小程序和公众号。

当然,对于某些“币圈”颇有“名声”的虚拟货币交易网站,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也将立即予以处置!

虚拟货币在中国仍会被严打严禁

需要强调的是,区块链并不等于虚拟货币!

上述人士强调,“目前关于数字货币、虚拟货币的推广宣传活动都是违法违规行为。虚拟货币在中国仍会严打严禁。”

具体看,未来将从两方面展开工作:

一是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以区块链开展的各类非法集资进行了风险提示,并组织各地开展清理整顿。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和ICO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其死灰复燃。

二是扶优汰劣,引导区块链在支持实体经济的难点、痛点方面发挥有益的作用。关于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推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将是下一步工作主要遵循的方向。

从目前情况看,社会各界对虚拟货币或是以虚拟货币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共识正在进一步加深,包括刑事手段的介入以及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会进一步加强。

事实上,当前对于境内交易场所管控的非常严,各地都已建立了技术搜排的系统,部分地区金融办和应急中心也建立了实时技术接口。应急中心会定期搜排本地存在问题的网站,即刻发现,即刻处理。

就支付环节而言,支付宝和腾讯建立了专门的工作团队,定期搜排,将不断加强此方面的技术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借区块链炒作的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主要在境外。对于交易市场在境外的情况,该人士表示,期待在虚拟货币领域建立监管协同机制,但由于各国监管“水位”不同,也需要一定的过程。不过,基于保护境内投资人的角度,监管部门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管控措施。

2022-06-11

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