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下发2022年可再生资源电费额外补贴地区资金预算

国家财政部下发2022年可再生资源电费额外补贴地区资金预算 中新财经6月27日电 国家财政部前不久通告表明,国家财政部向好几个省区下发2022年可再生资源电费额外补贴地区资金预算。

在其中确立,电网公司在拨款补助资产时,应按以下标准实行:

(一)优先选择全额拨款第一批至第三批我国光伏扶贫文件目录内新项目(精准脱贫容积一部分)至2022年底;

(二)优先选择全额拨款50kW及下列攒机经营规模的普通合伙人分布式系统新项目至2022年底;

(三)优先选择全额拨款2019年采用竞投方法明确的光伏项目及其2020年采用“以收定支”标准明确的合乎拨付标准的新增项目至2021年底;

(四)针对我国明确的光伏发电“领先者”新项目,及其国家认可的地区参考中央政策基本建设的乡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选择确保拨款新项目至2021年底应对补助财力的50%;

(五)别的发电项目,依照各新项目投运生效日至2021年底应对补助资产,采用等占比方法拨款;

(六)针对发电量时数已到达有效利用小时数的新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至有效利用小时数后终止拨款。拨款资产已超出有效利用小时数的新项目,应在后面电费结算中进行抵减,抵税资产用以别的满足条件新项目的补助财力;

(七)电网企业应提升补助资金分配,可再生资源发电项目网上用电量扣减厂用电购入电一部分后按照规定享有补助。与此同时,电网企业应依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源〔2016〕623号)规定提升补助资金拨付审批,避免掺煤等状况的出现。

《通知》规定,省部级行政机关和电网企业应提升补助财力的管控,及时纠正财务审计及其各种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因涉嫌骗补及违反规定的清洁能源电费额外补贴新项目,应中止项目补贴资金拨付,待相关部门核查判定后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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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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