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问丨汪习根:为什么说我国对世界人民权利工作有独创性奉献?
物品问丨汪习根:为什么说我国对世界人民权利工作有独创性奉献?
中国新闻社武汉市7月1日电 题:为什么说我国对世界人民权利工作有独创性奉献? ——采访华科大人民权利法律法规科学研究院汪习根 中国新闻社新闻记者 马玉兰 在推动人民权利事业发展实践中,我国把马列主义人权观同实际具体紧密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紧密结合,参考人们出色文明行为成效,摆脱一条顺应潮流时尚潮流、合适该国基本国情的人民权利发展道路。 我国为全球人民权利事业发展奉献了什么原创设计工作经验?国内与欧美国家的人权观有什么差别?前不久,华科大人民权利法律法规科学研究院汪习根接纳中国新闻社“物品问”独家专访,对于此事给予讲解。现将访谈实录引言如下所示: 中国新闻社新闻记者:新中国的成立至今,中国人权发展趋势经历了哪些环节?形成了什么典型性特性和相关经验? 汪习根: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意味着人民权利新时代的来临,意味着近代以来中华人民遭到盘剥、挤压和奴隶历史的终结,也意味着一个中国共产党领导层的中国东方社会主义社会强国人民权利实践活动的新开始。 新中国的成立至今,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进步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领导干部中华人民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基本建设,明确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完成了中国历史上更为普遍而难忘的社会转型,制订第一部宪法,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奠定了压根政冶前提条件和机制基本。 第二个环节是近年来,共产党领导干部中华人民取得成功开拓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道路,极大地释放和发展趋势了社会生产力,老百姓生存权、财产权利和各类公民基本权利获得更强确保,中国人权工作获得大发展。 第三个环节是中共十八大至今,我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每日任务顺利完成,全面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中国人权工作全面的发展。2017年12月7日,南南人民权利社区论坛在北京举行“构建人类命运共体与推动世界人民权利整治”主题风格分论坛。中国新闻社新闻记者 崔楠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