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筛选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 分配10亿人民币用以奖赏

广东省筛选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 分配10亿人民币用以奖赏 广州市7月5日电 (新闻记者 程景伟)据广东省省农业农村厅5日信息,广东省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日前结合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评选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相应评比工作中全面启动。此项工作中将以广东省农惠农县(市、区)为企业,采用从下高于一切、竞争筛选形式,2022年在全市范围之内评比13条“广东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将从省部级涉农资金中分配10亿人民币用以奖赏。

依据《通知》,从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地区的县(市、区)和惠州市、肇庆市隶属县(市、区)及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评比10条“广东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每一条评为的“广东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各奖金1亿人民币;从珠三角地区(没有惠州市、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中评比3条“广东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评为的“广东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奖赏经费预算由各省市级上述市参考省规范自主执行。

《通知》确立,2022年“广东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评选标准参考《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引(试行)》,应具有10大规范,即坚持创新驱动功效强、乡村产业发展好、乡村环境环境整洁、乡村风貌特色鲜明、乡风向上向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按需配置、乡村治理和谐稳定、农村经营规范有序、基本完工一定经营规模。

此项评比工作中将由广东省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协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住建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企业组织实施。在县申请、城市强烈推荐前提下,采用材料评定、实地调查审查和演说论文答辩的方法综合评审,材料审查、现场核查、演说论文答辩依照30%、40%、30%占比明确总成绩,按评分多少明确得奖企业。

《通知》规定,“广东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奖赏经费预算主要运用于各县市(市、区)进行乡村振兴示范带基本建设奖补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借口谎报、截流、侵吞。得奖企业应先奖赏经费预算的50%之上用以变大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在没有产生地区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下,因时制宜探寻奖补、先建再补、贴息贷款、开设风险性池等多种方式撬起各种资产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基本建设。正确引导大量国企、民企和社会组织等参加示范带基本建设。全国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严苛按要求评比,保证公平公正公布公平。(完)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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