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公布惠台“农业结合10条措施”

福建泉州公布惠台“农业结合10条措施” 泉州7月8日电 (孙虹 王江霞)为进一步深化泉台农业交流合作,推动泉台农业融合发展,由福建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带头拟定,以泉州人民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促进泉台农业与融合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8日正式对外发布。

《通知》从加速产业融合、推进科技合作、增加园区建设、推动人才资源、推动牧业创新、加强乡建乡创、进行交流连接、加强金融服务、确保项目用地、提升过关环境等10个层面制定了详细的帮扶对策。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10条对策是泉州首次以市政府名义制订、推动泉台农业结合层面的重点政策扶持,融合当地具体提出了更具体可行的帮扶对策,如在产业融合层面,明确指出对新落地日资农牧业项目具体投资达500万元(rmb,相同)以上,按投资额1%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由市、县二级各担负50%。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首次制定了对台园区的奖励政策。对申请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成功的,一次性各自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在全国同类园区评定中排行进到前三位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省级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在全省同类园区评定中排行进到前三位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奖励。

今年来,泉州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布署,充分运用对台合作优点,加速“两园一中心”建设。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区新增日资农业企业8家,进行对台农业人员交流4批号、33人数,已引入加工新设备、栽种新品种等台湾农业“五新”技术5项。台湾农业行业交流推广中心进行台湾人才资源活动4批号,引入台湾兰花的品种3个。

此外,永春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水果)产业园新增引入2家日资农业企业,合同运用日资100万美金,引入柑橘种源650份;邀约台湾农业团队来永春县参观考察交流大棚种植、仙子小西红柿种植种植管理,并做现场实验检测;今年上半年完成投资385万元。(完)

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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