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标准失信黑名单被告方信用修复方法颁布

安徽省标准失信黑名单被告方信用修复方法颁布 合肥市7月12日电 (新闻记者 吴兰)新闻记者12日从安徽省省市场监管局获知,为激励失信黑名单被告方积极改正违反规定失信行为、清除负面影响、重构优良个人信用,建立一流经营环境,该省颁布标准失信黑名单被告方信用修复方法。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前不久宣布下发。

《办法》融合安徽省具体,自主创新建立了虚假服务承诺信息内容和企业登记公示信息抽样检查相关结论信息内容信用修复规章制度,吸收了固有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信用修复规章制度,进一步放宽修补标准,完成失信信息“会修尽修、应修必需”,充分运用信用修复体制在激励失信黑名单被告方自身改错、诚信为本里的重要作用。

《办法》确立,失信黑名单被告方能够到具备审理管理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是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信用修复。各个市场监管部门依照“谁确定、谁修补,谁评定、谁修补”标准,承担责任范围之内信用修复申请办理的审理、审批和确定。

《办法》要求,移除经营异常名单、提早移除严重违法失信名册、提早终止公示公告行政处罚信息等情况,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要求解决。提早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终止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告虚假服务承诺信息内容和企业登记公示信息抽样检查相关结论信息内容等三种情况,依照《办法》相关规定开展修补。

《办法》还统一规定了信用修复申请办理递交原材料规定,明确了信用修复申请办理从审理到确定各个阶段的办理时限,维护被告方信用修复利益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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