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数据信息霸权主义 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治理能力

抵制数据信息霸权主义 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治理能力 创作者:田力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职称)

信息化时代,在数据信息做为关键规模经济、物质财富和战略资源的新时代背景下,以英国为代表的一些欧美国家却秉持“数据信息霸权主义”,当做全世界的“数据信息警员”,在数据开放流动性与维护封禁广州中山大学搞强盗逻辑、唯吾独尊。大家应坚持不懈整体安全观,当心数据信息单边主义,不断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治理能力,保卫数据信息领土主权,推动对外法制。

2018年,国外通过了《澄清境外合法使用数据法案》(后通称“云法令”),该法令立即目的是处理“国外诉微软中国案”中跨境电商读取数据信息难题,增权美政府规定电子通信和远程控制测算服务供应商公布所操控的客户海内外数据信息;深层次目地乃是扩张国外对信息的司法部门地域管辖范畴,扩展国外对海外数据信息的获得权。此类获得权表面上是双重的,如2019年、2021年,国外各自与美国、澳洲签定“云法令”协议书。但此类多维性遭受极为苛刻的限定。国外可按“云法令”强制要求其公司保证在一切我国地区收集和储存的信息,但其他国家如欲读取国外地区数据信息,则将遭受“云法令”层层加码的限定。其不仅仅要达到“适格的国外政府部门”的十余项严苛标准,还需要根据国外的多次核查并最后由其单侧确定;就算签定了协议书,从国外读取数据信息的流程也非常繁杂和悠长,随时随地有被否定的隐患。由此可见,在数据资料获得上,国外对他国数据信息推行“长臂管辖”;在信息领土主权上,国外推行强盗逻辑;在“数据信息外交关系”上,国外秉持数据信息单边主义。

实际上,国外的“数据信息单边主义”已经没有新闻报道,“数据信息警员”的原名是“数据信息窃盗”。最少从2007年起,美国国家安全局就进行执行机密电子器件监视方案“棱镜计划”,为美国总统每日简讯提供数据。2013年被曝出后,世界各国陆续斥责国外盗取别国数据信息、腐蚀别国领土主权,但英国仍永不放弃“数据信息霸权主义”。一方面,国外竭力推动数据信息注入该国,如2020年签定的《美墨加三国协议》,表面上保证数据信息跨境电商随意传送,事实上有利于数据流分析向国外;国外的《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案》等法律,对相对应数据都赋予了境外处罚权。另一方面,国外竭力阻拦数据信息排出,如2020年,国外采用所说“清理网络计划”,在数据信息硬件软件“去中国化”的并且进一步根据国防安全除外限定数据信息被海外、“非外国人”浏览。除此之外,“美国制造”的货品在运输世界各国的与此同时随着客户及自然环境数据收集,其是否会向美政府给予都不毫无疑问问。

2022-07-15

202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