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运行执行危重孕产妇援助新项目 最大援助10万余元

广西省运行执行危重孕产妇援助新项目 最大援助10万余元 南宁市7月21日电 (新闻记者 黄艳梅)新闻记者2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联合会获知,为提升广西省危重孕产妇援助工作中,合理防止和降低孕产妇死亡,切实维护母婴安全,在今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局划转970万余元资产,执行危重孕产妇援助新项目,对合乎援助标准的孕产执行按段援助,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伴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调节,广西省大龄高危孕产妇占比持续升高,危重孕产妇身亡防治不容乐观。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联合会称,运行执行危重孕产妇援助项目是广西省探寻妇幼健康工作模式的又一积极探索,该委下发了广西省危重孕产妇援助新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据介绍,前述危重孕产妇援助新项目援助关键目标为广西省户口或老公为广西省户口的孕产,在孕期至生完孩子42日内,在广东区域内各个保健医疗组织救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危重孕产妇。

广西省与此同时将危重孕产妇在保健医疗组织救治所造成的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和别的填补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下的自己压力(如果没有之上费用报销方式的为救治所造成的医疗费本人自费一部分)的医疗费列入援助范畴。

依据有关计划方案,广西省对合乎援助标准的孕产执行按段援助,本人自费花费在1万以内的,不予以援助;本人自费花费超出1万余元的执行按段援助:超出1万(含)、低于2万余元的孕产,补贴信用额度为40%;超出2万余元(含)、低于5万余元的孕产,补贴信用额度为50%;超出5万余元(含),补贴信用额度60%,援助最高限额为10万余元。

合乎援助标准的广西省户口危重孕产妇向孕产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机关申请;非广东户口的危重孕产妇向其老公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机关申请,填好《广西危重孕产妇救助申请表》并给予户口簿、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住院治疗税票、住院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病危通知书单、诊断证明抢救记录、疾病证明书等。经县、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审核后,援助资产将划转到援助目标特定银行帐户。(完)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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