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拍拍拍拍”花10万误惹商家?偏激消费者维权不可取

消费者“拍拍拍拍”花10万误惹商家?偏激消费者维权不可取 极少数运用网购退货退钱标准钻系统漏洞的方式,一样都是对众多顾客的集体利益危害,应遭受来源于法律法规等各个方面的牵制

顾客孙先生在网上订购了键鼠转换器,店家与此同时赠予了手机架和游戏鼠标垫,孙先生因觉得店家售后维修服务不到位而规定申请退货,但是因为没将赠送品与此同时退回,店家并没有允许其退钱需求。孙先生接着在该店面数次超大金额提交订单,合计额度超出10万余元,随后挑选全额退款,店家觉得其归属于“恶意买家”。据报道,孙先生对于此事表明,“我愿,我愿花,我便拍他。我是拍拍拍拍,我拍了我就退款申请……”总体看来,孙先生的个人行为有偏激消费者维权甚至恶意退货之嫌。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运营者选用互联网、电视机、手机、邮寄等方法销售产品,顾客有权利自接到产品生效日七日内退换货,且不用说明理由。《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确立,顾客退还的产品理应完好无损。产品可以维持原来质量、作用,产品自身、零配件、商标标识齐备的,视作产品完好无损。消费者张先生在店家允许其申请退货的前提下,并没有将赠送品一并退回,缺乏手机架和游戏鼠标垫,与店家的退换货规范不符合,当然没法体验到退钱。

“网上购物超10万再退换货”并非理性行为消费者维权之法。先前有法律法规人员强调,互联网恶意退货(款)侵权人并不是诚信参加销货主题活动的顾客,其主观性以非法侵占罪或报仇泄愤的为目地,客观上执行了合同诈骗、敲诈、防碍运营、保险诈骗等危害行为。

“无理由”与“恶意退货”中间的界限仍尚需讨论,但在店家与顾客各执一词时,必须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发挥更多的是缓冲作用。在“网上购物超10万再退换货”事情中,有关服务平台工作员表明,她们介入调查后,核查订单信息存有出现异常,将依照有关标准和步骤,为店家申请办理退回附加费的事宜。

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构建身心健康网上购物自然环境,是参加多方应共同承担的公共责任,极少数运用网购退货退钱标准钻系统漏洞的方式,一样都是对众多顾客的集体利益危害,应遭受来源于法律法规等各个方面的牵制。在我们在网上购物遇到问题时,别冲动,更不必为了能泄愤的而采用过激行为。

四川新闻-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毕舸

2022-07-25

202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