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签定大鹏湾河流引航合作框架协议

港深签定大鹏湾河流引航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市3月15日电 (新闻记者 陈锐)新闻记者从深圳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处)掌握到,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受权,2022年3月15日,深圳交通运输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签定了《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协议》,彼此就引航协作船只范畴、引航协作生产调度、引航收费标准等达到了的共识。

这也是港深两个地方政府机构为推动粤港澳海港发展趋势,初次在引航行业达到的高度协作。该协议书将于2022年六月一日起效,历时三年。

港深彼此秉持着合作共赢的标准,在合乎两个地方法律法规的与此同时,自主创新海港服务项目合作方式。依据合作框架协议,航经大鹏湾河流出入深圳港、且依照港深两个地方法律法规均须强制性引航的船只,将由一名深圳市或中国香港合资质的引航员给予全过程引航服务项目,并向引航船只开展一次收费标准。

港深两个地方的引航协作,有益于提升大鹏湾河流船只的出航安全性,提升出入深圳市东部地区港口的通航高效率,降低航运业和海港公司的经营成本,进而提升粤港澳经营环境,进一步推动大湾区港航行业融合发展。(完)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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