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一男人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被警察提起公诉

无锡市一男人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被警察提起公诉 无锡市3月16日电 (新闻记者 曹操)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大队15日晚通告,无锡市一男人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被警察提起公诉的有关状况。

3月15日,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在抗体检测中发觉王某旭(男,48岁,现居新吴区,现阶段已被防护医治)检验效果呈阳性。

经调研,前不久,王某旭2次驾驶来回上海市,未积极向所属小区上报,在“电子门铃行動”期内也未向审查工作人员积极汇报,且未依照无锡市新冠肺炎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总指挥部公布的第78号通知标准贯彻落实家居健康监测,仍多次出门,导致新冠肺炎有散播风险。

王某旭的个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要求,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大队已对其提起公诉,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了解,无锡市疫情防控第78号通知规定全部市外界(返)无锡市工作人员须持48小時内抗体检测呈阴性证实、身心健康码绿码,到达后直接开展抗体检测,并立即向终点企业、小区(村)上报,紧密配合贯彻落实健康监测、抗体检测等管理方法对策。(完)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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