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严查涉新冠疫情虚假新闻:网友应不分享评价没经确认信息内容

宝鸡市严查涉新冠疫情虚假新闻:网友应不分享评价没经确认信息内容 3月17日电 据“网信办陕西省”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宝鸡市互联网信息公司办公室、宝鸡市公安局公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的通告》,《通告》明确提出,重视和维护私人信息,不可根据互联网公布和散播涉及到中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内容,不可从业损害别人声誉、个人隐私的互联网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损害别人声誉、散播别人个人隐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追责有关工作人员的法律依据。

《通告》规定,网友应以官方发布的权威性信息内容为标准,不公布、不分享、不评价没经确认的信息内容;对已公布、分享或评价的虚假信息内容要迅速删掉;删不掉的要立即回应,积极清除欠佳社会影响,主动保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发觉微信聊天群、微信朋友圈、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等服务平台散播的沒有靠谱来源于的聊天截图、短视频、声频、文本等信息内容,要积极向网信办、公安机关等单位检举。

《通告》强调,激励众多网友积极主动传递正能量信息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疫情防控专业知识,正确引导众多广大群众正确对待新冠疫情,坚定信心,搞好自我防护,为打胜疫情防控伏击战构建优良的社会舆论自然环境。

对根据互联网公布、散播虚假信息或谣传,导致比较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办、公安机关将依规依规果断打压,对相关网站、服务平台和互联网技术账户开展依规处理,并严肃认真追责发送者、分享者、管理人员(微信群主)的有关法律依据。

除此之外,提示众多网友,网络环境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散播有法有规可依,所有人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道德底线,塑造法治意识,提高鉴别工作能力,一同构建清正廉洁的网络空间和公共秩序

2022-03-17

202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