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金顶印字”案判决

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金顶印字”案判决 中国新闻社贵阳市3月25日电 (新闻记者 刘明)贵州江口县法院25日依规公布开庭审判了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金顶印字”案。法院判决书被告方陈某某在宣判起效后三十日内付款文物修复费RMB60952.08元(人民币,相同)、修补计划方案设计费用38000元、自然环境危害惩罚性赔偿金25000元,并在国家级别主流媒体上向公众道歉。

2021年7月11日16时上下,被告方陈某某在登梵净山金顶(红云金顶)排长队行驶全过程中,应用爬山拐仗在“梵净山金顶崖刻”山岩上描绘“衢州陈国”字眼。该“崖刻山岩”不但归属于梵净山保护区的自然景观,与此同时也是贵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第二批省部级文物古迹。被告方的描绘个人行为不但对“梵净山金顶崖刻”导致了危害,短视频被提交社交网络平台后,被互联网视频网站、主流媒体分享报导,导致比较严重欠佳的社会影响。

人民法院审判觉得,梵净山金顶崖刻山岩是具备艺术美学價值的自然景观,归属于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旦毁坏无法修补。被告方陈某某在梵净山新金顶印字的方式不但损害了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安全性,也毁坏了梵净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贵州省旅游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危害了社会发展公共性利益。

出任以上案子法官的江口县法院医生张永琴表明,违反规定必追责,危害必承担责任。此案的审判、裁判员,坚持不懈危害承担责任、全方位赔付标准,贯彻落实以绿色生态生态修复为核心的危害救助规章制度,最大限度修补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功效和惩罚性赔偿是有局限的,但当然历史文化遗产是珍贵的。期待此案的裁判员能对全社会发展具有警觉功效,改正“社会发展恶习”,向全社会发展传送司法部门社会正能量,促进绿色发展,发扬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观,塑造爱惜自然环境、文明行为井然有序的旅行作风。(完)

20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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