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设定法律依据逐步推进生产运营企业贯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责任

山东省设定法律依据逐步推进生产运营企业贯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责任 济南市3月29日电 (新闻记者 沙见龙)记者29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获知,经多次改动的《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宣布实施,意味着山东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进到法制化新环节。在其中,《办法》根据设定法律依据逐步推进生产运营企业贯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责任。

伴随着新技术应用、新型产业、业态创新、新模式层出不穷,传统式风险性和新式生产制造运营模式产生的新风险性共存,各种事故隐患和安全隐患交错累加,必须更优化、更实际解决事故隐患的具体方法和方式,现行标准的《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已无法达到各省具体工作必须。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局副局长高建军在大会上介紹说,近些年,山东省十分重视安全性风险分级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服务体系,视安全隐患为安全事故,采用了一系列积极探索提升双重预防服务体系专业化、规范性水准,完成了生产安全关口前移,合理预防和抵制了各种生产制造安全生产事故。“为加强和标准生产制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卡紧夯实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义务,颁布本《办法》。”

“隐患排查治理是抵制伤亡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高建军说,《办法》突显贯彻落实生产运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责任,将合理破译事故隐患“意想不到、管不上、整治不上”的急需解决问题,完成关口前移、治理。生产运营公司做为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不断完善本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从负责人到一般从业者的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职责,加强对加工工艺系统软件、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设备、工作自然环境、防治方式等层面的实时监控系统和平时清查,深入开展按时清查和重点清查,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完善信息内容档案资料和账表,采用技术性和管理方法立即排除事故隐患。

高建军表明,生产运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紧急避险要求,在出现洪涝灾害很有可能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安全性的紧急状况下,采用停工、撤人等对策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对重要事故隐患要马上汇报当地政府安委会公司办公室,并可直报省委安委会公司办公室。

“根据设定法律依据逐步推进生产运营企业贯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责任,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山东应急管理厅法律法规处长王传忠表明,《办法》根据设定处罚金额最低值,提升对违纪行为的惩罚幅度,与此同时也使行政处罚法更具有可操作性。例如,对生产运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按时清查或是重点清查的个人行为,处3万余元(RMB,相同)以上10万余元以内的处罚;对生产运营企业未按规定汇报事故隐患的个人行为,处1多万元3万余元以内的处罚等。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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