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单位:不可协助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躲避税

三单位:不可协助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躲避税 中新财经3月30日电 3月30日,我国互联网信息公司办公室、国税总局、我国市场监督质监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文档确立,视频直播平台、网络直播平台服务项目单位理应确立区别和定义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各种固定收入及特性,并依规执行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责任,不可根据创立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帮会”、依靠第三方公司或是与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签署不执行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责任的免责声明等方法,转嫁给或是躲避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责任;不可方案策划、协助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执行躲避税。(完)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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