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偷漏税服务平台要承担责任吗?三单位出文确立了!

网络主播偷漏税服务平台要承担责任吗?三单位出文确立了! 中新财经3月30日电 近些年,网络直播平台飞速发展,可是也存有视频直播平台管理方法职责不及时、商业服务销售个人行为不标准、偷逃税交纳税金等问题。

为进一步标准网络直播平台盈利个人行为,推动网络直播平台行业规范身心健康发展趋势,此前,我国互联网信息公司办公室、国税总局、我国市场监督质监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截图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截屏自国税总局网址 视频直播平台半年要申报网络主播盈利状况

以上文档确立,视频直播平台更强贯彻落实监管监督责任。对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开展根据身份证证件信息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的验证备案,进行动态性巡视核实,保证验证信息内容真实有效。视频直播平台理应每季度向所在城市省部级网信部门、负责人税务局申报存有网络直播平台盈利个人行为的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个人信息、直播间账户、网络昵称、取酬帐户、收益种类及盈利状况等信息内容。

与此同时文档规定,视频直播平台相互配合进行稽查主题活动。视频直播平台理应在服务合同中确立提醒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在企业登记备案、税款等层面的权利与义务,但不可强制性规定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创立个人工作室或是个体户。视频直播平台理应相互配合网信办、市场管理、税收等单位依规执行的监督管理,给予必需的文档、材料和数据信息等,并为依规调研、查验主题活动给予技术服务和协助。

禁止运用视频直播平台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本次《意见》还确立,视频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不可对商品经济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特性、作用、品质、来源于、曾获殊荣、资质资质证书、市场销售情况、交易信息、运营数据信息、用户反馈等开展虚报或让人误会的商业服务宣传策划,蒙骗、欺诈顾客或是有关群众。

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网络直播平台服务项目组织、视频直播平台理应全方位、真正、精确地公布产品或是服务信息,确保顾客的自主权和决定权,对立即关联顾客人身安全的主要交易数据开展必需、清楚的提醒。

此外,《意见》规定,加强互联网直播销售产品品质安全管理,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网络直播平台服务项目组织禁止运用视频直播平台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可在了解或理应了解直播带货受托人或其它第三方存有违反规定违规或高危个人行为的情形下,仍为其营销推广、引流方法;不可根据诋毁、虚报营销推广宣传策划、自身打赏主播等形式吸引住总流量、蹭热点关注度,诱发顾客打赏主播和购买商品。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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