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汤原县派出所依规处理5起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要求案

黑龙江省汤原县派出所依规处理5起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要求案 4月1日电 据“今天汤原”微信公众平台信息,黑龙江省汤原县派出所前不久依规处理5起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要求案。

案子如下所示:

3月30日22时左右,城南公安局在工作上发觉,管辖区“松柏树仓买”经营人张某违背《汤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除配电、供暖、气路、供电及其特定商场、药房、水果超市、粮油店等民生工程保障类经营地外,其他场地一律停业整顿”要求,私底下对外开放销售产品。张某的手段早已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部门依规对违纪行为人赵某点以罚金200元RMB的行政处罚法。

3月31日8时左右,城南公安局收到县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警报,称管辖区“共和粮油店”经营人李某违背《汤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要求,私底下运营。警察快速接警,依规将李某口头传唤至城南公安局。核查,李某的手段早已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部门依规对违纪行为人陈某点以治安拘留7日的惩罚。

3月31日8时30分许,永发乡裕德村住户肖某在做病毒检测全过程中不按要求扫二维码、备案。永发派出所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要求,依规对肖某给予警示。

3月31日10点,管辖区住户孔某拒不配合封控管理方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要求,交警队警察依规依规对其给与训戒。

3月31日14时30分,管辖区住户黄拒不配合封控管理方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要求,交警队警察依规依规对其给与训戒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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