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大选当选期4月3日逐渐 大选5月8日举办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大选当选期4月3日逐渐 大选5月8日举办 中国新闻社中国香港4月2日电 (新闻记者 张静曦)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行政长官大选当选期由4月3日逐渐,至4月16日完毕,大选将于5月8日举办。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日在抗疫记者招待会上确定此信息,表明大选当选期将按期逐渐。先前,相关的当选期及委派大选负责人的公示已于3月25日刊宪,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1日亦再度公布有关信息。大选管理委员会已委派高级法院原讼法院李家雄大法官为本次大选的选举负责人。

依照中国香港法规《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的要求,侯选人务必在当选期限内的通常营业时间内,亲自到中环英国爱丁堡城市广场三号展城馆,把填妥的当选报表提交大选负责人。因为4月15日至16日均为公众假期,故递交当选报表的期限为4月14日中午5时。

一切中国香港永久住户中的公民、沒有国外永居权、达到40岁,并在中国香港通常定居持续不少于20年,均合乎资质获当选为侯选人。

每名候选人的当选须由不少于188名大选联合会委员会做出,在其中须包含大选联合会的五个参政议政中,每一个参政议政不少于15名选举委员。

此外,依据中国香港法规《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第541J章)第4A(5)(b)条,侯选人资质审查联合会(资审会)在决策某侯选人是不是获合理当选时,可规定该侯选人给予资审会觉得适度的所有别的材料,以令其信纳此项当选合理。(完)

202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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