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6月1日起实施

《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6月1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4月11日电(李晓伟 张哲)据河北文化和旅游厅11日信息,《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下称《条例》)前不久由河北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二十九次大会决议根据,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条例》要求,要维护保养大运河文化财产的真实有效、一致性和持续性。严苛推动整体规划执行,搞好大运河文化财产总体维护运用。依据财产資源遍布,有效区划大运河文化带的中心城市、扩展区和污染区。加强京杭大运河系统化、全面性维护运用,推动京杭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运用同河堤水体整治养管、生态环境治理修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城镇地区统筹兼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名村维护紧密结合。

《条例》明确提出,要统筹规划基本建设传习所、传承基地、展览中心等维护承传设备,激励开设文化艺术绿色生态自然保护区,搞好非遗文化成效储存工作中。执行京杭大运河传统手工艺振兴计划,进行生产经营性维护,帮扶、宣传策划、营销推广老字号品牌。促进非遗文化进乡村、社区活动总结、走进校园、进公司,进行非遗文化科学研究。

《条例》还明确提出,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合理运用,在没有毁坏大运河文化财产以及自然环境面貌的条件下,发展趋势京杭大运河航运业、度假旅游等,关键打造出京杭大运河灿烂文化艺术带、生态环保带、多彩度假旅游带。基本建设大运河核心区大城市、发展趋势大运河关键大城市、打造出大运河水榭县市、培养池河特点城区。运用历史时间遗留下的老作坊、旧工业厂房等工业生产设备,发展趋势文化产业、高新科技产品研发等高效益产业链,促进工业生产财产活性运用。发展趋势京杭大运河沿途休闲农业旅游和乡村旅游,提高历史文化遗产資源转换魅力。(完)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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