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涉“三中案”判刑没罪办案人起诉 台高级人民法院下月提审

马英九涉“三中案”判刑没罪办案人起诉 台高级人民法院下月提审 4月12日电 据中国台湾“里时新闻”报导,台湾省前领导人员马英九被测低价卖出国民党党产“三中案”,台北市司法部门一审判决马英九、“找”企业前CEO张哲琛、前经理汪海清等3人没罪,办案人不服气提起诉,中国台湾高级法院经分案后,承审大法官订于5月13日提审马英九及张哲琛、汪海清。

“三中案”源于中国台湾“广电网法”规定在2005年12月26日之前,“党政军”须撤出新闻媒体运营。马英九2005年就任国民党主席后,为解决党产异议及国民政府撤出新闻媒体运营,授权委托“找”公司出售“中影国际影城”、“中广”、“中视”股份及旧党部大厦。外部怀疑买卖案疑涉低价卖出,特侦组一度干预查办,2014年以“查无违法犯罪事证”签结。

2018年7月侦结“三中案”,依“证交法”尤其背信、非传统买卖等罪提起诉讼马英九3人,并对马英九求处严刑,那时候就引起“一案两查”的怀疑引擎声。

台北市司法部门经历3年多审判,评定办案人质证不够,判马英九等人没罪,唯一宣判犯法的是蔡正元,依业务流程侵占罪判处3年6个月,另违“商业服务会计准则”判处6个月,可易科罚款,收走违法犯罪所得的2.8亿余元台币,办案人不服气提起诉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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