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3—24日再次进行地区性新冠病毒病毒检测

吉林市23—24日再次进行地区性新冠病毒病毒检测 为完全清查潜在性群体病毒感染者,吉林市决策在社会发展面进行地区新冠病毒检验,相关事项实际通知如下所示:

一、现场采样

2022年4月23日9时许24日9时。具体时间以各市区、经济开发区通告为标准。

二、检验范畴和方法

(一)昌邑区产业生态圈,船营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部分地区(实际以各市区、经济开发区通告为标准)。

(二)从医院门诊(含方仓)康复7日内的新冠肺炎感染者不参与检验。

(三)关键群体的病毒检测:针对闭环的机关单位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街道党员干部、医务人员、援吉工作人员、商业工作人员、施工队伍、大城市运转确保工作人员、跨地区支援工作人员等关键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应检尽检”。

三、相关规定

(一)住户要紧密配合管理人员搞好样版收集工作中,无端不参与检验、搅乱纪律、谎报、虚报、仿冒数据的工作人员,导致新冠疫情散播风险性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要求,追责相对应法律依据。

(二)请参与病毒检测的住户依据村(小区)机构分配,提供手机上“吉祥如意码”或有效身份证,按模块、分楼房下楼梯,井然有序前去特定取样点开展取样,即采即返。

(三)请住户在参与取样期内加强安全防护,全过程佩戴口罩,维持2米以上间距,防止集聚、抽烟、随意吐痰和互相沟通交流,避免互相污染。

(四)请涉及到的各种关键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本人疫情防控义务,积极主动参加和相互配合进行病毒检测。

(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苑竞玮 姜智)

2022-04-24

202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