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涉大选徇私舞弊及非法活动,乱港分子戴耀廷投案自首

香港媒体:涉大选徇私舞弊及非法活动,乱港分子戴耀廷投案自首 【中国新闻网综合性报导 新闻记者赵友平】乱港分子、香港大学法学系前副教授职称戴耀廷等3人因涉嫌在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做出非法活动,即她们并不是侯选人或一切侯选人的大选支出委托代理人,而在二份报章发表六个广告宣传,招致大选支出共逾25.3台币人民币,同被测4项在大选中“做出招致大选支出的非法活动罪”。中国香港“星岛网”刚信息称,戴耀廷今(25日)早在澳门地区人民法院认可所有4项控罪,此外2人则获控方不提证供提起诉讼,以签传统个人行为方式解决。

香港廉政公署上年7月26日落案提起诉讼戴耀廷等3人。那时候香港廉政公署新闻发言人详细介绍,廉政公署先前接获举报,指有些人因涉嫌违背《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并进行调研。经征求律政司法律法规建议后,廉洁公决策落案提起诉讼戴耀廷、叶剑青、石守正3人。她们被测4项在大选中“做出招致大选支出的非法活动罪”罪行,违背《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3(1)条。

控罪称,3名被告方并不是侯选人或一切侯选人的大选支出委托代理人,却在2016年9月4日举办的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做出非法活动,招致大选支出共逾25.3台币人民币,以用以在《明报》及前中国香港《苹果日报》发表六个广告宣传。

廉政公署新闻发言人称,仅有侯选人或获候选人书面形式受权为其大选支出委托代理人的人员,即可招致大选支出。廉政公署那时候提示,已相继为将要举办的大选发布对应的主题教育方案,提示侯选人、大选委托代理人及选举人务必遵循有关法规

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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