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市政协原副书记周志平被开除公职

江西省宜春市市政协原副书记周志平被开除公职 4月29日电 据江西省省纪委监委信息:此前,经中共江西省委准许,江西监察委对赣州市市政协原副书记周志平比较严重违反规定问题开展了立案查处。

核查,周志平初衷不纯,长期性以“党外干部独特论”自诩,将党外干部真实身份做为谋取升迁的近道。没什么纪律法规和自律意识,没什么心存敬畏,将服务平台变“戏楼”、将主抓行业变为“城池”,肆无忌惮干预建筑项目。专横跋扈、擅权恣意妄为,与机构反目为仇,与非法生意人沆瀣一气。费尽心机抵抗组织调查,混淆是非。忽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长期性接纳管理服务目标酒宴、度假旅游、游戏娱乐分配,长期性使用管理服务目标车子。不担任、不当作,擅自离岗放肆懒散,多次隐瞒不报本人经济责任审计,不按要求汇报本人动向。道德沦丧,忘情美色,与多位女士产生并维持不正当行为关联,搞权色交易,大张旗鼓私收别人高额行贿,比较严重破坏公务人员品牌形象。

周志平比较严重违背公务人员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作风纪律、生活纪律及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因涉嫌贪污受贿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性、免收手,特性极端,情节恶劣,应予以严肃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要求,经江西省纪委政协常委会大会科学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准许,由江西监察委给与周志平开除公职处罚;上缴其非法所得;将其涉刑问题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涉及财产一并移交。

周志平个人简历

周志平,男,汉族人,1964年12月出世,江西萍乡人,高校学历,非党人士,1985年9月参与工作中。

1985年9月至2008年8月,列任宜春市钽铌矿助理工程师、技术工程师,赣州市(县市级)珠泉社区居委会办事员、副主任科员、芦村乡乡长、总工会会生,袁州区总工会会生、矿管局局长、副区长,赣州市人大常委副理事长兼袁州区副区长;

2008年8月,任宜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6年10月,任赣州市市委副书记;

2021年10月,换届选举不会再当选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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