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台骀山重要安全事故案致13人死亡 旅游景区控股股东被判刑6年

太原台骀山重要安全事故案致13人死亡 旅游景区控股股东被判刑6年 太原市4月29日电 (刘小红)新闻记者29日从陕西省高级法院获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28日依规对太原台骀山滑全球农业和林业绿色生态游乐场雪雕馆重要安全事故案开展一审公布判决。

人民法院经审核查清,2020年10月1日,太原市迎泽区小山谷村台骀山景区雪雕馆产生一起特大安全事故,导致13人死亡、15人负伤,立即财产损失总共1789.9736万余元。伤亡事故后,各受害人的善后事宜已妥善处理。

人民法院觉得,太原台骀山滑全球农业和林业绿色生态游乐场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韩林等九人们在生产制造、工作中违背相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因此产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剧情非常极端,均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该企业控股股东韩林、财务主管韩珍等四人为因素躲避依法查处,掩藏依规应该储存的会计记账凭证、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情节恶劣,均组成掩藏会计记账凭证、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罪。

依据各被上诉人违法犯罪的客观事实、违法犯罪的特性、剧情和针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水平,人民法院依规做出宣判。该企业控股股东韩林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掩藏会计记账凭证、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罪,给予数罪,被判刑期六年,并罚金。该企业法人代表韩伟、雪雕馆责任人韩庆军以及他有关工作员等八平均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各自被判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一刑期。该公司财务主管韩珍等三人犯掩藏会计记账凭证、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罪,各自被判一年至六个月不一刑期,并罚金或单处罚金。

案子审理全过程中,法院依规确保了被告韩林等人的各类起诉支配权,并邀约一部分人民代表、人大代表旁边听。判决后,被告韩林等平均复庭表明投案自首悔过、不起诉。(完)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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