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资委:为这种公司和个体户免减3个月租金

河南省国资委:为这种公司和个体户免减3个月租金 5月8日,河南省政府国资公司公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免减满足条件租赁户的租金。

《通知》规定,对租赁国有资产处置类经营用房且受新冠疫情险情危害不可以正常的运营的中小型微商贸企业、个体户,2022年免交3个月租金,递减扣除6个月租金。租赁国有资产处置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型微商贸企业和个体户,2022年租赁期不满意一年的,可依据具体承租赁期按比率享有免减。

特别注意的是,《通知》确立,间接性租赁国有资产处置类经营用房的有关部门和组织,正常情况下转让方不享有租金免减现行政策,最后租赁运营的中小型微商贸企业和个体户享有此次租金免减现行政策。

《通知》规定各省市管公司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制订租金免减实施意见,标准稳步推进租金免减。据了解,倘若因未严格遵守房租免减现行政策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企业运营绩效考核中开展扣分解决。

(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葛子仪 张芷旖)

2022-05-10

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