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机构提示:“可食”儿童化妆品不能信

监督机构提示:“可食”儿童化妆品不能信 广州市日报讯 (网络媒体新闻记者涂端玉)广东省药监局官微日前分享自佛山市场监督管理的文章内容《家长看过来!“可食用”儿童化妆品不可信!》,文章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中确立,2022年5月起,注册申请或是实现审批的儿童化妆品,务必依照《规定》开展标识标志。该文章内容科谱了少年儿童化妆品标签的相应要求,提议父母们在购买小宝宝护肤品时谨记下列提醒,防止在交易中踩坑。

据了解,儿童化妆品就是指适用12岁下列(含12岁)少年儿童,具备清理、保湿补水、爽肤、防晒隔离等作用的护肤品。依据《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少年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可标明“食品级不锈钢”“可食”等词句或是食品类相关图案设计。护肤品并不是食品类,一部分店家为吸引住顾客,在化妆品包装外印着食品类的图案设计,顾客为小孩子购买化妆品时假如见到标明着“可食”或是店家宣传策划“可食”的切勿选购。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的应用群体专业分类,3~12岁儿童化妆品可以包括美容护肤装饰、去卸妆等作用声称,而婴儿(0~3岁,含3周岁)作用声称仅限清理、保湿补水、头发护理、防晒隔离、缓解、爽肤;即3岁以内婴儿应用的护肤品,不包括“彩妆产品”这一作用。因而,彩妆化妆品不可以标识声称3岁以内婴儿可以用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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