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湖北省子公司违反规定被罚 给与被保险人合同书外利润等

新华保险湖北省子公司违反规定被罚 给与被保险人合同书外利润等 新华保险湖北省子公司违反规定被罚 给与被保险人合同书外利润等

中国经济网北京市5月16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前不久发布湖北省银保监局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新华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子公司(下称“新华保险湖北省子公司”)存有给与被保险人保险合同承诺之外权益、阻拦被保险人执行属实告之责任的违纪行为。湖北省银保监局决策对新华保险湖北省子公司总计给予处罚13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法;对曾任新华人寿湖北省子公司资本管理处经理曾庆满给予警示并处罚2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法,对曾任保险经纪人刘玉红芳给予警示并处罚21000元的行政处罚法。

在其中,新华保险湖北省子公司“给与被保险人保险合同承诺之外权益”个人行为违背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车险公司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保险营销主题活动中不能有下述个人行为:……(四)给与或是服务承诺给与被保险人、受益人、收益人保险合同承诺之外的保险费用采购回扣或是其他利益”及其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以及从业者在申请办理保险营销主题活动中不能有下述个人行为:……(四)给与或是服务承诺给与被保险人、受益人或是收益人保险合同承诺之外的权益”的要求,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车险公司有此方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范个人行为之一的,由商业保险监管组织行政强制执行,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下列的处罚;情节恶劣的,限定其经营范围、勒令终止接纳新业务流程或是注销业务流程许可证书”的要求,湖北省银保监局决策对新华人寿湖北省子公司给予处罚6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法。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车险公司、商业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人违背公司法要求的,商业保险监管组织除分別按照此方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要求对该企业给与惩罚外,对其立即担负的管理人员和其它立即责任人给与警示,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内的处罚”的要求,湖北省银保监局决策对曾庆满给予警示并处罚1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法。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本人保险经纪人违背公司法要求的,由商业保险监管组织予以警示,可以处以二万余元以内的处罚;情节恶劣的,处二多万元十万元以内的处罚”的要求,湖北省银保监局决策对刘玉红芳给予警示并处罚11000元的行政处罚法。

新华保险湖北省子公司“阻拦被保险人执行属实告之责任”个人行为违背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车险公司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保险营销主题活动中不能有下述个人行为:……(三)阻拦被保险人执行此方法要求的属实告之责任,或是诱发其不执行此方法要求的属实告之责任”及其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以及从业者在申请办理保险营销主题活动中不能有下述个人行为:……(三)阻拦被保险人执行此方法要求的属实告之责任,或是诱发其不执行此方法要求的属实告之责任”的要求,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车险公司有此方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范个人行为之一的,由商业保险监管组织行政强制执行,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下列的处罚;情节恶劣的,限定其经营范围、勒令终止接纳新业务流程或是注销业务流程许可证书”的要求,湖北省银保监局决策对新华人寿湖北省子公司给予处罚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法。

2022-05-16

202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