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准许《马拉喀什条约》专业对条约适澳港作出申明

中国大陆准许《马拉喀什条约》专业对条约适澳港作出申明 中国新闻社北京市5月16日电 (新闻记者 孙自法)《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马拉喀什条约》)5月5日在中国大陆起效执行,该条约对香港、澳门特区适用状况怎样?官方网5月16日对于此事回复说,国内在准许《马拉喀什条约》时专业对条约适澳港作出申明。

我国知识产权局和国家文化部当日在下午于北京一同举行专题讲座记者招待会,详细介绍《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起效执行及有关状况。

中央宣传部著作权管理处副局赵秀玲说,国内对《马拉喀什条约》适用澳港的申明具体内容包含: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马拉喀什条约》,并根据该条约第四条第四款的要求,将此条要求的著作权除外仅限于销售市场中没法从商业渠道以有效标准为收益人得到特殊无阻碍文件格式的著作;二是在我国政府届时前,《马拉喀什条约》暂不适感用以澳门特区。

她表明,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央就条约适澳港征求了香港特区政府建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表明适用《马拉喀什条约》,并申明将条约第四条要求的著作权除外仅限于销售市场中没法从商业渠道以有效标准为收益人得到特殊无阻碍文件格式的著作。澳门特区政府表明暂不适合《马拉喀什条约》,待其改动有关法律法规、合乎适用标准后再次适用。

赵秀玲强调,《马拉喀什条约》对我国起效,是中国版权工作发展趋势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儿,将日益增长我国读写障碍者的思想文化活动,提升其受教育程度,进一步展示出我国积极开展全世界伤残人工作发展趋势和专利权整治、促进建立全人类共同命运的承担责任大国担当。

我国将以《马拉喀什条约》起效为突破口,逐步完善版权法管理体系,贯彻落实著作权对读写障碍者的维护和适用,条约执行层面将进行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规章制度、加强对被受权实体线的辅导和管控、加大宣传营销推广、加强国际交流、进一步推进国际性著作权协作等实际工作中。

在其中,国际交流上,我国将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无阻碍书籍委员会等国际经济组织加强协作,促进无阻碍文件格式版著作跨境电商互换,为我国读写障碍者丰富多彩国外著作网络资源,与此同时扩张我国经典作品在其他国家读写障碍者中的散播涉及面。(完)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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