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黔南州支行被罚 违反规定申请办理银团业务流程

建行黔南州支行被罚 违反规定申请办理银团业务流程 中国经济网北京市5月19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天发布的贵州省银保监局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法信息公示表(贵银保监罚决字〔2022〕26号)表明,建设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黔南州支行违反规定申请办理银团业务流程。贵州省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罚五十万元。

同一天发布的贵州省银保监局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法信息公示表(贵银保监罚决字〔2022〕27号)表明,姜钧是建行黔南州支行违反规定申请办理银团业务流程的非法违规操作负主体责任的立即责任者。贵州省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处罚五万元。

有关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金融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由国务院办公厅商业银行监管组织行政强制执行,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列处罚;剧情非常比较严重或是贷款逾期不纠正的,可以勒令停产整顿或是吊销其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

(一)没经任职资格核查任职执行董事、高端管理者的;

(二)回绝或是阻拦非当场管控或是现场检查的;

(三)给予虚报的或是瞒报关键真相的表格、汇报等文档、材料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的;

(五)比较严重违背谨慎运营标准的;

(六)拒不履行此方法第三十七条要求的对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商业银行金融企业违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国家相关商业银行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监管组织除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要求惩罚外,还能够区分不一样情况,采用以下对策:

(一)勒令商业银行银行对直接的担负的执行董事、高端管理者和其它立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二)商业银行银行的手段尚不涉嫌犯罪的,对直接的担负的执行董事、高端管理者和其它立即责任人给与警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列处罚;

(三)撤销立即担负的执行董事、高端管理者一定限期直到终生的任职资格,严禁立即担负的执行董事、高端管理者和其它立即责任人一定限期直到终生从业商业银行工作中。

下列为全文: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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