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察系统公诉案件4起涉疫民生工程物资保障刑事案

上海市检察系统公诉案件4起涉疫民生工程物资保障刑事案 上海市检察系统20日对高某、田某非法经营罪案等4起涉疫民生工程物资保障刑事案立案侦查。目前为止,上海市检察系统对此涉疫刑事案立案侦查13件15人。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因涉嫌非法经营对被告高某、田某立案侦查。核查,高某、田某经共商,于4月10日至4月18日间,使用某企业营业执照,根据外卖送餐互联网平台设立店面,哄抬价格,市场销售鲜冻鸡、鸭和蔬菜、生鸡蛋等产品,总计售卖额度193余万元,进销差价率最大达437.1%。经审查,高某、田某二人共获得不合理利润最大化72余万元。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核查后觉得,被告高某、田某在疫情防控期内,违背国家相关销售市场运营、价格管理制度等要求,一同炒高民生工程物件价钱,价格垄断,搅乱市场管理,情节恶劣,理应以非法经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因涉嫌非法经营对被告杨某某立案侦查。核查,4月至5月期内,被告杨某某抬价33%至550%,向医院门诊市场销售牛乳、海产品等民生工程产品。截止到事发,其因涉嫌牟取暴利非法经营罪总金额48余万元,获得不合理利润最大化11余万元。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核查后觉得,被告杨某某在疫情防控期内,牟取暴利,搅乱市场管理,情节恶劣,理应以非法经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因涉嫌职务侵占对新冠疫情期内牟取暴利的被告朱某某、肖某某立案侦查。核查,3月至4月间,朱某某做为上海市某公司承担营销推广项目的职工,受公司委任,以公司为名向蔬菜水果代理商肖某某购置蔬菜套餐。二人为牟取不法权益,经蓄谋根据虚报蔬菜水果成本价的方法价格给被害企业,以获得差值钱款。该企业在不知道的状况贮有小区公布团购价,被很多举报和检举后事发。朱某某和肖某某为此方法侵吞企业货款总共14余万元。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核查后觉得,被告朱某某以不当得利为目地,合谋被告肖某某,运用职位便捷将本企业财产据为己有,金额较大,均理应以职务侵占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邓某立案侦查。核查,4月,被告邓某在上海好几个社区团购微信群发布虚报买东西信息内容,假称自身系商家,封控期内能供蔬菜水果、肉、蛋、零食及生活用品等生活物资。邓某接受物资供应订单信息后再以必须付定金等为由,骗领多位受害人货款,用以网络直播平台账户充值等。归案后,邓某退回所有巨款。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核查后觉得,邓某在疫情防控期内,以不当得利为目地,根据电信网骗领多的人货款,金额较大,其个人行为已触犯刑法,理应以盗窃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新闻记者兰天鸣)

2022-05-21

202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