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盗窃昆明地区夏商周至清朝14座千年古墓 3人被判处

合作经营盗窃昆明地区夏商周至清朝14座千年古墓 3人被判处 合作经营盗窃昆明地区夏商周至清朝14座千年古墓,三人被判处

由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一审的一起盗窃古墓葬案日前经苏州中级法院二审结案,三人合作经营盗窃14座千年古墓,被判刑期11年3个月至9年不一并罚款。

2017年1月,苏州市横山一名护林员在巡查时发觉一个倒斗洞。经公安部门勘察,倒斗洞孔径2米、深6.4米,做到陵墓底端,有灰黑色木碳和墓室石头被挖出来,盗窃对陵墓本身导致受到破坏。

通过调研,犯案的是来源于浙江省的程氏同乡三人。2016年至2017年,她们多次在苏州虎丘区的何山、横山、观山及其吴中区凤凰山等地盗窃,毁坏夏商周至清朝的14座千年古墓,将盗窃到玛瑙手镯、玉簪、残剑等珍贵文物交别人销脏,导致珍贵文物遗失、毁损。2021年11月,程氏三人被虎丘人民法院以盗窃古墓葬罪被判刑期11年3个月至9年不一并罚款。首犯张某提到起诉,苏州中级法院日前判决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公诉案件部门觉得三人的刑事犯罪危害集体利益,另提到附加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已赔付对失窃陵墓的评定、修补、维护费8余万元。

澎湃新闻网新闻记者 王奕澄

2022-05-26

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