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武汉市旅居生活史诊断致600余名防护 一男人被判刑2年

瞒报武汉市旅居生活史诊断致600余名防护 一男人被判刑2年 5月27日电 据浙江省温州龙港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信息,5月26日早上,浙江省温州龙港市人民法院公布开庭审判了一起新冠疫情期内防碍传染病罪案子,复庭判决:被告黄某某被判刑期2年。

2020年1月21日,被告黄某某自驾游从湖北武汉返回龙港市银苑大厦家里后,在明知道疾病预防组织依规明确提出了有关防控措施的情形下,瞒报自身有武汉市旅居生活史的客观事实,故意回绝工作员的防治清查。

图片来源:图片出处:浙江省温州龙港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 以后,黄某某多次进出医院门诊、金融机构、商业步行街等公共场合,并且于2020年2月16日,被诊断身患新式新冠病毒新冠肺炎,导致500多位居民、20多位医务人员及其100多位钩体者被防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2020年1月20日公文)文档,经国务院办公厅准许,将新式新冠病毒传染的新冠肺炎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的乙类传染病,并采用甲类传染病的防止、控制方法。

图片来源:图片出处:浙江省温州龙港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 鳌江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觉得,被告黄某某违背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拒不履行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疾病防治操纵组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明确提出的防止、控制方法,造成依规明确采用甲类传染病防止、控制方法的传染性疾病,有比较严重散播风险,其个人行为已组成防碍传染病罪,由于被告黄某某具备挑明剧情,且自行认罪认罚,融合此案别的案件,可依规从宽和从宽惩罚,遂依规做出以上裁定。

人民法院提醒,现阶段,疫情防控局势依旧不容乐观,在这里也提示广大群众,为了更好地您和亲人的安全健康,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相互配合搞好病毒检测、健康监测、防护监管、居家办公等防控措施,切不可心存侥幸,碰触法规底线,一同打胜疫情防控伏击战!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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