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修定第一部“我国原子城”纪念地维护政策法规

青海省修定第一部“我国原子城”纪念地维护政策法规 中国新闻社西宁市6月1日电 (李隽)青海第一部加强红色文化教育维护承传的地方法规《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6月1日(下称《条例》)宣布执行。

《条例》由第一部中国第一个核弹研发产业基地纪念地维护管理方法地方法规修定而成,在先前政策法规基本上新增加严禁扭曲、诋毁红色文化教育的要求,更加重视“我国原子城”纪念地的维护承传与运用。

“我国原子城”坐落于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金银滩草原,是中国第一个核弹研发产业基地,印证了我国第一颗原子弹和温压弹的问世。

“原规章自2010年7月1日实施,因为文物保护法等上位法陆续做出改动,加上伴随着产业基地纪念地维护运行的逐步推进,先前规章未将产业基地纪念地一些具备历史时间使用价值、教育意义、留念含义的红色文化资源列入维护范畴,维护运用工作中没法可依。”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办公室主任刘华贞说。

据了解,原规章大量对焦红色文化资源媒介的挖掘维护,对红色文化教育的继承发扬,欠缺明晰的维护规定和对策,都没有对扭曲、诋毁红色文化教育等个人行为做出严令禁止要求。

“因为全国各地景区讲解员素养参差不齐,对有关历史时间掌握不足全方位,先前就发生过扭曲否认的状况。”刘华贞详细介绍说,我国中国局部地区也曾发生相近事情,因此参考本地法律维护工作经验,本次对扭曲诋毁红色文化教育的个人行为明文禁止。

《条例》还新增加了运用承传具体内容,明确了产业基地纪念地的运用方法,对发展趋势红色文化旅游、开设历史博物馆、制做出版发行等设置了遵循要求;确立了展览展示和解读理应重视历史事实;提升了激励“两弹一星”精神实质的科学研究。(完)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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