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爸爸不合理文化教育致儿女身亡被判刑13年

山西省:爸爸不合理文化教育致儿女身亡被判刑13年 太原市6月1日电 (刘小红)6月1日,陕西省高级法院公布维护未成年十大经典案例,在其中一名爸爸的不合理文化教育致其儿女身亡,最后以故意伤害判刑刑期13年。

被告周某某系受害人王某某(殁年9岁)亲生父母,平常生活中,周某某常因琐碎施暴王某某。2020年10月的一天,周某某因教师向其体现王某某校园内私拿别人物品,遂质疑王某某,王某某给予否定。

被告周某某便用棍子不断鞭打王某某的屁股、腿部及后背,直到王某某确保不会再偷窃才终止。后周某某看到王某某健康状况出现异常,将其送到医院门诊救护,那天晚上,王某某经医治无效身亡。经评定,王某某系因屁股、下肢及后背遭到棍子打压造成大规模肌肤组织及肌肉组织流血、萎缩造成外伤性创伤性休克而身亡。

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觉得,被告周某某持棍子不断施暴他的儿子受害人王某某人体好几处位置,导致受害人身亡,其个人行为已组成故意伤害。周某某违法犯罪过失致人重伤,后果很严重,依规应予以惩处。由于其出自于教育小孩的目地,归案后如实供述罪刑,依规以故意伤害被判周某某刑期13年。

对于以上案子,山西省人民法院表明,此案属于一起比较严重损害未成年生命健康权的故意伤害罪刑事案。周某某虽出自于文化教育孩子的目地,但未从有益于儿女健康快乐成长的视角来看选用合理的教学具体方法,反而是秉持“棍子下出孝子贤孙”的问题核心理念,简单直接,动则对未成年子女施以暴力,为法规所严禁。(完)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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