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4月新疆省14个大城市空气质量指数均值优质日数占比62%

前4月新疆省14个大城市空气质量指数均值优质日数占比62% 乌鲁木齐市6月2日电 (张家伟)新闻记者2日从新疆省网宣办举办的记者招待会获知,2022年1-4月,新疆省14个大城市空气质量指数(地集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所在地)均值优质日数比率为62.0%,重环境污染日数占比(扣减风沙)为2.8%。

在其中,“乌-昌-石”地区均值优质日数比率为54.2%;“奎-独-乌”地区均值优质日数占比64.1%。

新疆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局副局长田丰说,新疆省正再次增加“乌-昌-石”“奎-独-乌”重污染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幅度,加强乡村散煤整治,切实打好重度污染清除、臭氧污染整治、柴油机大货车环保治理三大代表性长久攻坚战。

田丰说,近年来,新疆省全力以赴相互配合中间第五生态环境环保督察组进行第二轮第六批中间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截止到5月20日,中间第五生态环境督查组转办新疆省第1-33批1755件(没有新疆建设兵团)信访件,已受理1284件,分阶段受理471件,办结率73%。

“我们在大气污染治理仍然遭遇很大工作压力。”田丰说,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新疆省大力开展“乌-昌-石”等重污染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协同治理,2021年公布重度污染预警信息2次、公布自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通告5期、编写自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局势数据分析报告2期,对各大城市解决重度污染对策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对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指数降低大城市开展督查。在推动清洁取暖后,昌吉州根据国家审批,得到我国项目资金适用;乌鲁木齐进行华北地区“清理供暖”新项目一期1.5万家更新改造每日任务,运行新项目二期1.5万家更新改造。

除此之外,新疆省全面推广峨嵋锦东庭园地区生态环境治理防范措施科学研究新项目,执行“乌-昌-石”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作防治“一市一策”设点追踪科学研究,基本上进行伊犁河谷地区空气污染物分析及环境污染治理防范措施科学研究。

除开打好“大气污染防治”外,新疆省还坚持不懈打好“碧海争夺战”,加强水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整治,减少水源污染排放物总产量;及其“净士争夺战”,推动农业用地和重金属超标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和安全性运用、促进重金属污染节能减排和整治、推进工业生产固体废弃物开发利用,推动“无废城市”基本建设。

田丰说:“2022年后半年,大家将践行青山绿水便是绿水青山核心理念,系统软件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基本建设,搞好中间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意见反馈问题整改。”(完)

202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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