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行违反规定被罚 未按照规定对买卖报关单证真实有效等核查

锦州银行违反规定被罚 未按照规定对买卖报关单证真实有效等核查 中国经济网北京市6月6日讯 外汇局网址公开的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锦汇检罚〔2022〕01号)表明,锦州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锦州银行”)存有未按照规定对买卖报关单证的真实有效以及与外汇交易收入支出的一致性开展有效核查的违规客观事实,国家外汇局营口市核心支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令2008年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对锦州银行勒令期限纠正,没收违法所得RMB83259.81元,处以处罚RMB60万余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令2008年第532号)第四十七条:金融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外汇管理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期限纠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20多万元100万余元以内的处罚;情节恶劣或是贷款逾期不纠正的,由外汇管理行政机关勒令暂停运营有关业务流程:

(一)申请办理常常财政资金收付款,未对买卖报关单证的真实有效以及与外汇交易收入支出的一致性开展有效核查的;

(二)违规申请办理资产财政资金收付款的;

(三)违规申请办理购汇、售汇业务流程的;

(四)违背外汇业务综合性头寸管理的;

(五)违背外汇交易市场交易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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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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