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审批史美伦再度担任港交所现任主席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审批史美伦再度担任港交所现任主席 6月6日电 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已审批史美伦再度担任中国香港市场交易及清算所有限责任公司(港交所)现任主席。任职期即时起效。

该审批是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做出。史美伦的主席任期与她出任港交所监事会成员的任职期同样,均会在港交所2024年公司股东周年纪念交流会完成后期满。

港交所执行董事于2022年4月27日的股东会办公会议中推举史美伦为港交所现任主席。《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9(1)条要求,所有人除非是已获行政长官书面形式审批,不然不能出任属认同控制人的企业现任主席。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附注10,港交所作为已依据该规章第59(2)条获认同为交易中心控制人。

香港特区政府相信在史美伦的带领下,港交所会致力于进一步提升销售市场品质和竞争能力,并夯实中国香港做为国际性优选集资款服务平台及风险性管理处的影响力。

史美伦是在今年2月获财政司厅长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再度委派为港交所监事会成员,任职期约2年,直到该企业于2024年举办的公司股东周年纪念交流会完成才行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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