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部发布《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
国安部发布《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
中国公民检举伤害国防安全个人行为奖励办法 (2022年6月6日我国国安部令第2号发布 自公布生效日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激励中国公民检举伤害国防安全个人行为,标准伤害国防安全个人行为举报奖励工作中,鼓励全社会力量一同维护保养国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国防安全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岗位工作职责内对居民检举伤害国防安全个人行为执行奖赏,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对检举伤害国防安全个人行为的中国公民执行奖赏,理应落实整体安全观,坚持不懈国防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不懈专业工作中与党的群众路线紧密结合,坚持不懈理性公平、依规依规。 第四条 中国公民可以根据以下方法向国防安全机构检举: (一)拨通国防安全行政机关12339检举审理手机; (二)登陆国防安全行政机关互联网举报审理网络平台www.12339.gov.cn; (三)向国防安全行政机关递送信件; (四)到国防安全行政机关当众检举; (五)根据别的党政机关或是举报者所属单位向国防安全行政机关汇报; (六)别的检举方法。 第五条 中国公民可以实名认证或是密名开展检举。举报信理应出示身份信息内容和合理联系电话。举报人会有奖赏需求的,理应给予可以识别其检举真实身份的信息内容。 倡导和激励举报信。 第六条 国防安全行政机关及其依规知情人的其他组织和本人理应严苛为举报者信息保密,没经举报者允许,不可以其他形式泄漏举报者真实身份有关信息。 因检举伤害国防安全个人行为,举报者自己或其直系亲属的生命安全遭遇风险的,可以向国防安全行政机关要求给予维护。国防安全行政机关理应联合相关部门依规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国防安全行政机关觉得必须的,理应依权力立即、积极采用保障措施。 第七条 国防安全行政机关会与宣传策划主管机构,融洽和具体指导广播节目、电视机、书报刊、互联网技术等新闻媒体对检举伤害国防安全个人行为的途径方法、经典案例、个人先进事迹等开展宣传策划,制做、发表、播放视频相关公益广告视频、主题教育综艺节目或是别的促销品,提高中国公民维护保养我国安全防范意识,提升中国公民检举伤害国防安全个人行为的主动性、自觉性。 第二章 奖赏标准、方法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