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首套公积金借款房贷首付比例调节为20%

江西省南昌:首套公积金借款房贷首付比例调节为20% 中新财经6月7日电 7日,江西省南昌公积金管理处在官方网公众平台公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文档表明,自2022年6月7日(含)起,存缴员工家中应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普通住宅(含盈利性购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最少房贷首付比例由30%调节为20%;选购二套普通住宅(含盈利性购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最少房贷首付比例由40%调节为30%,利率上浮10%不会改变。(完)

图片来自江西省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公众号。照片来源于江西省南昌公积金管理处官方网微信公众号

2022-06-08

20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