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不断完善长江禁捕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青海省不断完善长江禁捕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西宁市6月8日电 (新闻记者 李高淳)据青海农业农村厅8日信息,前不久,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及属下各县市签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合作协议》(下称“协议书”),不断推进长江禁捕邻近关键海域协作,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2021年7月,四川和青海省两省一同签署《四川省青海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合作协议》,不断完善长江下游要点海域“十年禁渔”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加强长江流域跨界营销交界处海域稽查连动,协作预防和严厉查处不法打捞、不法市场销售违纪行为,一同“守卫好长江源头”。

青海省是湘江、大河、澜沧江的起源地,也是全球高海拔高度地域唯一的大规模湿地公园,生态体系非常敏感。因为西藏高原严寒、高原地区、贫营养成分水质等特有的自然条件,创造了众多可以融入高原地区独特条件的水生物野生动植物,这种种群维持了高原地区水质生态环境保护,是主要的生态资源和基因库,也是西藏高原自然地理、当然演化和全世界绿色生态转变的重要环节。

本次《协议》对创建联席会议会商制度、稽查联络员制度、协同巡视体制、合作共建共享体制、紧急协作体制、资源共享制度等信息做好了细腻全方位的整体规划。依据《协议》分配,全国各地农牧业綜合行政部门执法部门将发挥优势进行执法监督、交叉式稽查,对跨界营销、交界处海域违纪行为完成严厉查处严查,促进关键海域稽查管控走深走实。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农牧业綜合行政部门执法部门将再次加强融洽相互配合,完善工作方案,织牢禁捕网格图,产生打压协力,加强跨界营销交界处海域禁捕稽查管控,协作预防打压各种涉渔非法活动,完全斩掉不法打捞、运送、市场销售野生植物鱼种灰黑色全产业链,为长江下游青海省段绿色生态修复和维护给予顽强确保。(完)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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